终于明白

四月 15th, 2009 浏览: 699 views次点击

  好久没有写心情了,可能自己真的是只会写伤感文字,而对于开心的事总是难以表达。十一号欣欢回来了,心里真的很开心,感激这份得来不易的感情。然而,却是经过争取吵才明白过去的很多做法不对。原来爱一个人并不需要太过了解,每个人都该有自己的空间,我太过于强调了解,却忽略了理解比了解更重要。也许是我太过自私,总把事情想复杂,但不沟通又怎么知道彼此是怎么想的,需要怎样的一种爱。对不起!争吵之后,终于,我们都说了心里话,心里轻松了很多,心态也才真正放平,但明白的是不是太过费力…原谅我吧!原谅我的自私和无知……

   第一次用手机发东西,上课时所写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-

【2009年5月29日2:39:52】 现在明白,这篇写的很违心,我没有错!两个人相爱,能在一起,连最起码的知心都做不到,何来理解?

相关文章

Entry Filed under: 激扬文字

19 Comments Add your own

  • 1. 月光下的过客  |  四月 15th, 2009 at 1:05 下午  [回复]

    祝你们幸福,有条件还是珍惜吧,珍惜现在的感情

  • 2. 家常菜  |  四月 15th, 2009 at 2:04 下午  [回复]

    又是一个坏学生。不好好上课哈。

  • 3. 雅丹地貌  |  四月 15th, 2009 at 5:00 下午  [回复]

    手机写博 还没试过呢

  • 4. iColor  |  四月 15th, 2009 at 6:24 下午  [回复]

    把我的签名给你,包容/理解是最最重要的…

    世界上没有绝对幸福美满的婚姻,幸福只是来自于无限的包容与互相尊重.

  • 5. SunQ  |  四月 15th, 2009 at 9:42 下午  [回复]

    用手机发东西?
    看来是很迫切得要把这些说出来。很多时候也很迫切得想要表达些什么,但是,一直不知道用什么样的方式……
    手机没法上网

  • 6. Sheik  |  四月 15th, 2009 at 10:11 下午  [回复]

    大哥真是性情中人啦~

  • 7. zwwooooo  |  四月 15th, 2009 at 10:38 下午  [回复]

    互相理解体谅吧

  • 8. Derek  |  四月 15th, 2009 at 11:12 下午  [回复]

    目前我还没有发言权,对恋爱涉足不深,嘿嘿!

  • 9. 番薯窝  |  四月 16th, 2009 at 10:55 上午  [回复]

    祝你们永远幸福吧,我结婚咯,很羡慕你们还是自由人呀

  • 10. 林晨  |  四月 16th, 2009 at 11:06 上午  [回复]

    @ 谢谢大家关心支持,这几天没怎么上网,谢了,愿有情人终成眷属吧

  • 11. 谷子猫  |  四月 16th, 2009 at 11:15 上午  [回复]

    恋爱的诀窍:
    不要脸面,死缠烂打

  • 12. 世纪之光  |  四月 16th, 2009 at 12:00 下午  [回复]

    呼呼,恋爱了?吵架了?这是生活,不过我可真是佩服你,手机打出这么多字来。

  • 13. 林晨  |  四月 16th, 2009 at 12:06 下午  [回复]

    @谷子猫 这好像是恋爱公认的诀窍了吧,呵呵
    @谷子猫 是啊,小吵小闹正常。见笑了,有时候我手机打的比这个还多,经常有什么想法就用手机记下来,这次是不知道说什么好,就只写了这么点

  • 14. 简单博客  |  四月 16th, 2009 at 2:11 下午  [回复]

    有人说你是学生呢,呵呵,我觉得他错了!

  • 15. 石老人  |  四月 16th, 2009 at 4:11 下午  [回复]

    好好珍惜,真的。

  • 16. 奋飞  |  四月 16th, 2009 at 10:56 下午  [回复]

    珍惜

  • 17. daniel  |  四月 18th, 2009 at 9:34 下午  [回复]

    祝福你们!有情人终成眷属~

  • 18. 47楼的狂想  |  四月 18th, 2009 at 11:27 下午  [回复]

    祝福,成熟对一个人是最重要的。

  • 19. Johnny  |  四月 22nd, 2009 at 11:46 下午  [回复]

    嗯,没事了就好,祝福你们,珍惜眼前人

Leave a Comment

Required

Required, hidden

Some HTML allowed:
<a href="" title=""> <abbr title=""> <acronym title=""> <b> <blockquote cite=""> <cite> <code> <del datetime=""> <em> <i> <q cite=""> <strike> <strong>

Trackback this post  |  Subscribe to the comments via RSS Feed


同分类文章

标签

最新文章